央广网济南5月12日消息(记者 刘海奎)4月25日,国务院以国办函〔2021〕44号文件批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5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地区〔2021〕645号文件正式印发了《实施方案》。5月1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济南市副市长孙斌介绍,在国家批复起步区《实施方案》前,济南市已着手开展起步区规划体系研究工作,坚持“未来眼光、国际标准、黄河特色、高点定位”原则,用最先进的理念和国际一流水准,结合起步区实际,确定构建“1+4+16+N”规划体系。

  孙斌表示,“1”,就是国家批复的《实施方案》这一纲领性文件;“4”,就是起步区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4个综合性规划;“16”即16个专项规划,包含节水型城市、蓝绿空间、产业发展、市政设施、城乡融合等起步区发展涉及的各关键领域;“N”即根据发展时序和形势需要,适时启动编制园林绿化、夜景照明、城市家具、特色街区、未来社区、重点园区等相关专业规划。

  目前,4个综合性规划均已形成初步成果,综合交通、蓝绿空间、市政基础设施、防洪排涝、节水型城市5个重要支撑性专项规划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其余11个专项规划将于上半年全部形成。下一步,济南将在山东省委省政府指导下,加快推动各项规划编制,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一张蓝图干到底”,全面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