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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两名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遭查处

2017-07-11 17:15:00来源:临沂日报
   临沂市临港区团林镇北泉子三村党支部委员姚守海、报账员唐伟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上级危房改造资金,双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2月13日,团林镇纪委接到临港区纪工委移交的北泉子三村村干部姚守海、唐伟违纪问题线索。镇纪委初核后,马上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4年10月,团林镇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团林镇北泉子三村获得1个危房改造名额后,党支部委员姚守海又向团林镇社区改造办申请增加了1个名额。经北泉子三村党员、群众代表大会研究,确定2个危房改造名额对象为党支部委员姚守海之母牟乃兰、报账员唐伟之母王玉香。姚守海、唐伟在未进行危房改造公示的情况下,私自到镇经管站加盖本村村委公章,并办理了相关申报手续。

  申报通过后,姚守海、唐伟均未对申报的危房进行新建。2015年区镇联合验收危房改造时,姚守海用其大哥姚守波新建住宅、唐伟用其大娘王秀鹤新建住宅顶替验收。两户验收通过后,上级将危房补助资金分别拨付至牟乃兰、王玉香的账户中,每户13755元,共计27510元。

  姚守海、唐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手续,在未进行建设新房的情况下,以欺骗手段蒙蔽验收人员通过危房改造验收,骗取补助款,欺瞒组织,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收缴27510元违纪款后,2017年2月7日,经团林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姚守海、唐伟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剖析警示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力度越来越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向基层延伸的决心。

  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看似事小,实则影响恶劣。姚守海、唐伟两名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上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重破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诸如类似的“微腐败”,如果不加以严惩,将来可能成为“大祸害”,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强化监督检查,使其“不敢贪”。特别要加强对职务、级别不高,但身处关键领域、重要岗位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增强监督的有效性。要严明纪律和规矩,使其“不能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使“蝇贪”失去存在的土壤,确保上级各项惠农资金专款专用、落实不走样。

编辑: 林彦银
关键词: 微腐败;村干部;警示

临沂两名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遭查处

临沂市临港区团林镇北泉子三村党支部委员姚守海、报账员唐伟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上级危房改造资金,双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