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5月18日消息(记者程立龙)近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了解到,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因为贷款“三查”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时任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行长何瑞东因为贷款“三查”不到位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网站)
编辑: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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