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1月26日消息(记者 昌思荣)11月26日,《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就《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和解读。

据了解,《条例》中明确规定,要适应发展新要求,着力打造四川特色公共文化服务。适应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适应乡村振兴和乡镇区划、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不断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服务运行机制,传承和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古蜀文明、巴蜀文化、藏羌彝文化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条例》还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向社会公布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全民共享。多措并举,践行法规有效实施过程中的人民民主,并且要适应老龄社会和未成年人保护需要,细化完善特殊群体的有效服务,形成合力,强化监督保障。

《条例》作为四川省公共文化领域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对于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