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了三起案例,当事人皆因引发火灾而被拘留。

  家具厂可燃物自燃 相关负责人被行政拘留12日

  1月27日5时10分,崇州市江源镇一家具生产企业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9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系该单位管理不善,在潮湿、密闭环境下长时间堆放可燃物,引发自燃。

  火灾发生后,崇州市公安机关对因管理不善引发火灾事故的熊某某采取了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执法部门依法责令该家具生产企业进行停业整改。

  崇州某家具厂

  崇州市安委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家具生产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全部家具生产企业逐一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

  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于1月28日下午分别召集各镇(街道)178家家具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和园区内40余家家具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消防安全约谈会,推进落实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苗头。

  为发泄怒火 男子点燃棉被引发火灾被刑拘

  2月14日晚10时许,青白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青白江区某小区居民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大队迅速出动8台消防车、40名指战员前往扑救。

  青白江某小区

  青白江某小区

  到场时,火势已经顺着寝室窗户往外蔓延,消防指战员到场后快速处置,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青白江大队迅速组织开展火灾调查,结合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现场勘验结果,得出此次火灾是人为放火。结合调查证据,对当事人多次询问后,当事人心里防线崩溃,承认了由于当天和家人吵架后,晚上在家喝闷酒,一时想不开,用打火机点燃了棉被从而引发火灾。目前,案件已移交区公安分局,当事人已被移送至刑事拘留。

  做饭忘记关火引发火灾 当事人被拘留10日

  2月13日凌晨4时13分,武侯区浆洗街道一茶楼厨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衣冠庙消防救援站和浆洗街道微型消防站迅速到场展开扑救。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3. 5平方米,烧毁厨房部分厨具,引燃了抽油烟机及吊顶材料,烤燃了厨房内天燃气管线并发生泄漏燃烧。所幸邻居发现及时,及早报警,消防中队到场后快速处置,及时关闭大楼内燃气总阀门,有效控制了火势的蔓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武侯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区公安分局联合调查:起火原因为当事人巴某在厨房生火煮菜后,忘记关火、关气,引发火灾。目前,巴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