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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时评:让群众不为“证明”所累

2017-08-23 17:22:00来源:央广网

  安徽合肥一位年轻妈妈,她户籍栏信息上性别为“男性”。2010年起,她便去派出所更证户籍信息,多次被要求提供一份三甲医院开具的“性别鉴定证明”,证明自己是“女性”。

  证明“女性是女性”比证明“你妈是你妈”更荒唐。由于没能开具自己的女性证明,这位年轻妈妈,花了很长时间,跑了很多路,最终在当地派出所协调下,更证了户籍信息。

  证明,是根据确实的材料判明人或事物的真实性。笔者认为,如果有当地干部,以“人证”的方式,提供准确信息,群众办事就会少跑“冤枉路”。

  仔细想来,一些部门要求提供五花八门的证明,无非是为规避责任,图省事儿,最后把责任推给群众和基层。所以才产生了数不胜数的“奇葩”证明,给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不便。

  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已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共识。今年5月1日起,成都市取消各类证明298项,仅保留15项。被称为“最大力度”的“减证便民”行动,让群众少跑腿,给基层组织减了负,倒逼政府部门工作由“避责思维”向“负责思维”转变,受到广泛赞誉和欢迎。

  客观讲,群众是有很多的事务需要办理,我们就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将问题核实清楚。这离不开基层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实情,“面对面”掌握一手数据,最终落在“解决问题”上,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1公里”。

  同时,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现象,实现基层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公民个人信息大数据库,实现个人信息互联互通等。

  只有干部设身处地为群众办好事,当“证人”,群众办事才会少开“证明”,不跑“冤枉路”。(央广评论员 谢科)

编辑: 郑轶
关键词: 证明;女性;冤枉路;证人;男性

央广时评:让群众不为“证明”所累

安徽合肥一位年轻妈妈,她户籍栏信息上性别为“男性”。2010年起,她便去派出所更证户籍信息,多次被要求提供一份三甲医院开具的“性别鉴定证明”,证明自己是“女性”。仔细想来,一些部门要求提供五花八门的证明,无非是为规避责任,图省事儿,最后把责任推给群众和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