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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轮椅女孩”高考后替母上法庭 索赔64万

2014-07-02 09:25:00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说两句  分享到:

温江“轮椅女孩”高考后替母上法庭 索赔64万(图)

温江“轮椅女孩”替母上法庭

  天府早报(微博)记者 颜雪 见习记者 康祎庭

  昨日获悉,“轮椅女孩”吴双父女代替死去的吴双母亲杨学英,将肇事司机、肇事车主及肇事车投保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昨日,该案在成都市温江人民法院和盛人民法庭开庭。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庭审结果将择日宣判。

  ■新闻导入

  今年4月,温江高三学生吴双和母亲散步时被一辆车撞伤,母亲当场身亡。吴双也身负重伤,头颅粉碎性骨折,四肢、全身多脏器受伤。吴双成绩优异,昏迷中对高考仍念念不忘,家里人“骗”她说母亲转院了。6月7日、8日,吴双坐着轮椅,从医院前往考场顺利完成高考。6月22日吴双得知高考分数为366分,忍不住哭了:“从来没有考过这么低。”

  现场

  作为母亲代理人,申请赔偿64万余元

  昨日,吴双没有作为原告,而是作为原告家属出席庭审现场。“28天后吴双就会做伤残证明,到时候再起诉,所以这次原告只有杨学英一人。”父亲吴太均解释。

  在现场,吴双、吴太均代 理 原 告 申 请 赔 偿641744.25元。

  据原告律师、四川刘茂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茂川介绍,被告之一车主龚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我只是将车借出,况且借车人吴健有驾驶证。”被告之一肇事者吴健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公安局提供的人口信息证明,死者系农村户口,应该按照农村人口标准给予赔偿。”

  被告之一肇事车投保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微博)子公司认为,该案件交通责任属于逃逸,按照投保合同规定,不用承担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焦点

  死者赔偿参照哪个标准?肇事者是否逃逸?

  对于被告律师提出的按照农村人口进行死亡赔偿的说法,原告律师刘茂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进城务工人员满一年,就应该按照城镇人口给予赔偿。”刘茂川出示了原告死者生前在温江一农贸市场卖菜多年的证据。

  刘茂川不认可肇事者逃逸的说法,“根据保险合同,认定逃逸是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但实际情况肇事者当天离开后有报警120,第二天又主动向公安局投案。这已经采取了必要措施,不能认定为逃逸。”刘茂川继续说,“不能算逃逸,那么保险公司当然应该赔偿。”

  对于将肇事车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的事,刘茂川解释:“肇事者吴健家庭也不是特别宽裕,履行条件相对较差,目前已经垫付了14万元医药费。”刘茂川认为,从法律精神、实际情况上,保险公司都应该赔付。

  ■打算

  志愿已填报将读专科

  吴太均昨日介绍,吴双已经填报志愿:专科院校成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所选专业为经济管理。

  这所学院地处温江,距离吴双家比较近。如果不出意外,吴双将会在该校度过3年时光,争取专科升本考试。她不会选择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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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站杜鹃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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