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5日消息(记者 安垚)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由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细化出89条落实措施,并列出24个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点项目清单。

《实施方案》提到,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

在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各类境外金融机构通过新设法人、分支机构和专营机构等方式落户。鼓励海南保险公司与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加强跨境合作,加强研究海南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为海南与港澳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供基础条件。

《实施方案》提出,吸引具有一定行业优势的上市公司迁入海南,吸引优质拟上市公司到海南注册并培育为后备上市企业,支持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将其优质业务板块分拆在海南新设子公司并申请首发上市。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培育上下游产业链,助推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形成集聚效应。

在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