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宁市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阻断传播链条,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按照青海省、西宁市疫情防控处置相关会议精神,现就不倡导堂食等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不倡导堂食服务

(一)从即日起,全市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场所(含小吃店、早餐店、饮品店等)中不倡导一切形式堂食服务(含包房用餐),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

(二)外卖送餐人员每天送餐前应测量体温,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诊;配送餐食应进行二次密封处理,送餐结束后,应用酒精消毒液对配送车辆、保温箱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消毒;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无接触取送餐。

(三)全市餐饮单位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接受每日晨检,工作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四)全市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场所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经营场所每日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得经营。

二、限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一)即日起,西宁市所有酒店宾馆、餐饮场所等不得举办各类会议、培训、演出、会展、宴会、论坛、体育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已经预定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二)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并严格执行报备审批程序。严禁举办展会、展览等各类大型促销活动,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各类重点场所管理,进出酒店宾馆、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进门佩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线”、实名登记等要求,定期开展消毒消杀;采取限流措施,合理设置人员上限;增加对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做到消毒全覆盖。广大居民朋友要认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确需出省的,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严格执行报备程序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单位确需召开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人员规模。

(五)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将陆续开展辖区内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督导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并依法依规追究举办方和有关人员责任。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