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兰察布3月9日消息(记者 靳敏)内蒙古乌兰察布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检企共建”员额检察官包联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制定包联民营企业任务分配表,由8名一线办案检察官对县域内的22家重点民营企业实行包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织密营商环境保护网。

发挥检察职能,织密营商环境保护网(兴和县检察院供图)

在包联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主动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信心,把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坚持问需于企、倾听诉求,深入了解企业的“急难愁盼”,找准靶点,积极宣讲企业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及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精准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行现场法律问题解答,为企业当好“店小二”、做好“服务员”,帮助企业预防犯罪,促进企业在法治轨道运行,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为经济发展提供检察服务,提升护企安商工作水平。

兴和县检察院利用此次“包联”活动,强化“现场快速服务”,将服务端口前移,畅通涉企诉求“绿色通道”,积极调处化解企业纠纷,努力实现诉讼程序前的矛盾化解与纠纷解决,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降低司法成本,避免企业为诉讼所累。同时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全覆盖”的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受理企业诉求,当日移送业务部门办理,及时跟踪进度,做到快速流转,优先办理。

通过包联走访企业,将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举措有效分解在各项检察职能中,推动形成营商环境保护合力。在刑事检察工作方面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对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负责人,依法办理,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同时强化对涉民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涉民企案件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问题;加大涉企业经营者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力度,加强对涉财产强制性措施的监督,保护企业合法财产。在行政检察工作方面,促进涉企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切实增强守法企业经营者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检察官包联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在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破解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工作精准度和时效性,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兴和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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