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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修斌提出边境管理立法“四个明确” 保障边境事务有法可依

2017-03-09 14: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9日消息 今天(9日)中午,全国人大代表、北部战区陆军副司令员胡修斌做客中央台,对话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军事中心记者李琳,解读国防和军队改革新动向。

  胡修斌提出,加快《陆地边境管理法》立法迫在眉睫。那么,要通过哪些途径来实现立法呢?

  针对这个问题,胡修斌表示,《陆地边境管理法》应当是一部国家性权威法规,不是哪个部门单方面的事情,应当由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军委相关机构,结合边境管理的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订。

  当前,军队改革仍在深入,解放军边防部队脱离省军区归陆军直接管理。应当抓住军改中边防部队管理关系转隶这一时机,以国家宪法、国防法为基本依据,以现有的边防法规为基础,综合现有地方性边境管理条例的特点,借鉴国外有关国家边境管理的成熟法律体系,考虑到国际边境管理法律的发展趋势,制订出一部完整的、系统的、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世界边境管理发展潮流的、具有全国指导性的国家陆地边境管理的母法(根本法典)。母法颁布后,再出台子法,出台具体性、配套性规范,解决相关行业、各边境省区特殊性问题。母法与子法相互衔接互补,形成完整的边境管理法规体系。

  在立法过程中,哪些问题需要作出更具体的明确?胡修斌认为,制订陆地边境管理法,应包括国界管理、边境地区生产作业管理、边境地区通行管理、边境地区贸易管理、边民过境管理、边防会谈会晤管理、渔船渔民管理等内容。在基本要求上应做到“四个明确”:一要明确边境管理主体。把边海防委员会由“虚体”变为“实体”,将其边境管理的主体地位确定下来,赋予其必要的领导权、指挥权、执法权,改变当前“群龙无首,各自为政”的状况。二要明确边境管理区域。把边境管理区和边境禁区范围通过立法确定下来,既克服以往范围过大的问题,又克服当前直接开放到一线,管理区域被压缩的问题。三要明确边境管理分工。以法律的形式把各项工作由谁负责、怎样配合的问题确定下来,从“条”上解决打乱仗的问题。对外要整合边防涉外事权,变多家分头对外为专门机构统一对外,解决多头对外多种声音的问题。四是明确边境执法权限。除了依据林业、渔业、环保等行业性法规确定边境地区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尺度外,重点应将非法越界、违规生产作业、非法贸易,境外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及危害和破坏边境地区社会秩序与安全等行为的处罚方式与尺度明确下来。

  李琳认为,边境事务处置事关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处理不当,小则影响边疆群众切身利益,大则威胁边境安全稳定。以往我们的依据是什么?是边防政策和惯例,是处理边境事务的习惯。通过立法,把各类边境事务的处理原则确定下来,这样具体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处理边境事务就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了。

编辑: 朱琪
关键词: 胡修斌;陆地边境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