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陈志远: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具有示范意义

2017-03-12 14:5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2日消息 今天(12日)中午13点,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做客中央台,解读两高报告热点和焦点。

  去年7月份,德州中院审理了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并胜诉的案件,这起案件也写进了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此,陈志远认为,山东德州案件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山东德州有一家公司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大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生活,中华环保联合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德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这家公司多次超标排放污染物,导致大气环境生态功能受到损害,同时侵害了社会公众的环境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同时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所以依法判决公司赔偿损失2198万元,用于大气环境修复,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这个案件只是审理的众多环境案件中的一个。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3.3万件。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为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行为。

  各级法院大力加强京津冀、三江源、长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环境司法保护,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试点。特别是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公益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司法审判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绿色发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更多地看到蓝天白云。

编辑: 朱琪
关键词: 最高法;两高;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