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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远:完善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机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7-03-12 14: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2日消息 今天(12日)中午13点,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做客中央台,解读两高报告热点和焦点。

  聂树斌案、陈满案、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这些冤错案件的纠正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去年,全国法院新纠正重大冤错案件11件17人,数量达到历史新高,让老百姓看到了直面冤假错案的勇气与担当。如何进一步构建纠正和防范冤错案件长效机制?

  陈志远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错案件,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以重大案件审判推进法治进步,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成效。聂树斌案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1995年3月3日,河北石家庄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并提起公诉,同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判处聂树斌死刑,4月25日,河北高院核准聂树斌死刑,4月27日聂被执行死刑。2007年5月,聂树斌的母亲提出申诉。2014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本案。山东高院经复查后建议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6年6月6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并由第二巡回法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2016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聂树斌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认为应当依法宣告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改判聂树斌无罪。这起历时22年的重大冤错案件最终得以纠正。

  从法院工作来讲,在聂树斌案再审中,有“三个首次”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

  一是首次实行异地复查彰显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高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指令山东高院进行异地复查,开创了异地复查案件的先河。

  二是首次召开复查听证会,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山东高院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妇女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等参与听证会,检察院派员监督,法院官方微博全程图文直播,听证人员填写不记名意见表等做法,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复查中都是第一次。

  三是首次由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指令再审案件,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作用,体现了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

  聂树斌案的再审改判,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一贯方针,彰显了党和国家对人权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视,是社会进步、法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强调,冤错案件的发生,让正义蒙羞,教训十分深刻。最高人民法院对错案的态度是坚决的,决不回避、决不姑息、有错必纠。

  各级法院也将深刻汲取错案教训,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完善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机制,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