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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明谈对“一府两院”监督:大体有五种监督方式

2017-03-10 10:2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0日消息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0日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王胜明在回答对“一府两院”监督相关提问时表示,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因为“两高”的工作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关系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的方式大体上有这么几种:
  一是每年3月都会听取和审议一年一度的“两高”工作报告。
  二是每年10月,“两高”都会在常委会上作专项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工作机构之间都会商量,但最终是由常委会决定的。近几年,“两高”做的报告,比如反贪污贿赂、取保候审、假释等刑罚执行,司法公开、侦查监督等等,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三是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
  四是依据监督法还可以开展询问和质询。质询在我印象中,对“两高”还没有开展过,但询问是大量的。因为在大会或者是常委会审议“两高”的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时,“两高”都会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五是专题调研。讲到监督,我还想说一点,“两高”的工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要依法行使职权,而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至于你问到的,人大的监督和西方国家的监督有什么不同,西方国家之间对司法监督的具体做法也有不同,但从根本上说,他们实行的是三权分立,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坚持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编辑: 韩晓余
关键词: 王胜明;“一府两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