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文史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新闻中心 > 专题 > 丝路新春 > 中外访谈

商务部:将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

2014-02-01 10: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消息(记者丁飞)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国内企业到沿线国家开展投资合作。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意义

  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两个战略构想,从密切欧亚各国经济联系、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繁荣地区的战略高度出发,着眼于打造一个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新活力的经济带,是一项加深区域经济融合、造福沿途人民的大事业和新创举,符合中国与中亚及周边国家地区的共同利益。

  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的贸易情况

  2012年,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贸易总额是5495亿美元,占我国外贸总额的14.2%;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5亿美元,占我国对外投资总额4.5%;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承包工程营业额350.8亿美元,占全国对外承包工程总营业额的45.4%。承包工程有相当大部分在这个地方。今年,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又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商务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下一步的措施

  为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商务部近期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巩固并积极发展与现有各相关国家的经济合作关系,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打下良好的基础。比如,我们将与沿线国家加强政策协调,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用好自贸区这一区域合作平台,加快沿线地区自贸区建设,特别要积极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我们将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国内企业到沿线国家开展投资合作。另一方面,我们将与相关国家共同研究提出并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具体合作措施。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龙明洁

头条推荐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