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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专题 >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 分析评论

设“国家公祭日”不为记住仇恨

2014-12-09 16:36:00  来源:新华日报  说两句  分享到:

  1994年8月,我应日本民间组织铭心会邀请,与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夏淑琴赴日参加缅怀亚太地区战争遇难者活动。在广岛和长崎,日本纪念原子弹爆炸死难者的规模远超我的想象。集会规模超过10万人,首相、党领袖、议会议长等都参加。正是通过这样的纪念形式,原本是战争加害国的日本,却扮演起受害国角色。

  相比之下,我国虽然近现代遭受巨大灾难,但为此所做的事太少。回国之后,我立即建议省市有关部门也要举办有关隆重仪式,警醒后人、不忘历史。

  1994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57周年祭日,省暨南京市社会各界人士第一次在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悼念30万遇难同胞的纪念活动,迄今连续坚持20年。但是,我一直心存遗憾,悼念活动一直停留在地方层面,纪念规模从未超过1万人,规模和级别既不匹配其历史地位,且不符合国际惯例。我在许多公开场合,大声呼吁要将祭奠提升到国家公祭级别。

  2005年3月,第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召开,全国政协常委赵龙首次提交“把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的提案。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上,赵龙再次提交相关提案。同年3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邹建平代表也提出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建议案,代表委员们联合签名响应,媒体和民众热议如潮。

  重温历史不是要复仇,而是为了警醒。正像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生前所说:“要记住历史,不要记住仇恨”,这位在南京大屠杀期间身体被日军戳了37刀而大难不死的19岁孕妇,在活到80多岁时说的这句掷地有声的话,值得每一个人深省。

  战后,作为加害国的日本,总有一些人对南京大屠杀这一已有法的定论和历史判决的史实说三道四,或故意狡辩,或拒不承认。2013年12月26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不顾亚洲多国人民感情,悍然参拜靖国神社。他的行径遭到多国舆论声讨。我外交部发言人建议其“应该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看看”的巧妙回应,赢得了国内民众的强烈支持。

  在此历史与现实背景下,通过国家立法对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进行再一次法的定论,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进行国家公祭,既是为了维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真相,更是驳斥日本右翼势力无耻谰言,具有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顺应群众和媒体的呼声, 12·13国家公祭活动被提上议事日程。经过多方合力促成,今年初,12月13日正式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及李慧独家供稿

编辑:谢梦瑶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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