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在不削弱县域金融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积极参与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进一步拓展资本补充渠道。

  高风险村镇银行可引入地方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可超过10%,但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目前,我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641家,90%以上贷款都投向了农户和小微企业,村镇银行总体具备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