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开启了“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对于强化规则意识、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具有重大意义,必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家庭的和谐。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了更为健全的法治保障的同时,也期待“民法典”就像我们可以遵守“红灯停、绿灯行”一样成为社会成员的自律行为。

  怎么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宏篇巨著呢?看看中国之声特别策划的融媒体系列节目《民法典你我他》,是不是关系你我他?节目邀请中国之声主持人子文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执业律师朱巍以“你提问,我回答”的形式走近“民法典”,走进“百姓生活”。

 

  本期话题: 眼看孩子被车撞,我见义勇为出手救,自己却受伤。医药费咋办? 本期话题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包括: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