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发布10月29日消息:为有效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近日,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文明乡风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今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和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乡村是否振兴,要看乡风好不好。近年来,各地在革除农村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韩俊表示,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举措,主要内容有:

  加强党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深入研究当地婚丧陋习、孝道式微等问题的形成原因,建立管用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要以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坚持依靠群众。农民群众是文明乡风建设的主体,要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有效发挥村民自治重要作用,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让群众成为新风新规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要依法依规。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必须加强制度保障,实施有效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中要增加文明乡风建设相关内容。对不赡养、虐待父母等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出台有关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关约束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规范。

  加强教育引导。要深入教育宣传和发动群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加强文化引领、强化价值认同,注重实践养成,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观念转化为农民群众的行为习惯和准则。

  坚持因地制宜。“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推进文明乡风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充分尊重当地习俗,充分考虑群众习惯和接受程度,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韩俊称,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协同联动,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农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全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