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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1部门联合发文 对校园欺凌说“不”

2018-08-07 14:56:00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琼)近日,吉林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布防治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电话0431-88904027。

  《方案》指出,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主要表现形式为语言暴力、身体暴力和心理暴力。

  和语言暴力、身体暴力相比,心理暴力的伤害同样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不断用语言、行为等给其他同学造成精神心理压力,使其出现不良表现就可以视为心理暴力。

  校园欺凌的治理范围包括全省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欺凌意识和反欺凌技能。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社区工作者、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

  发生类似校园欺凌的事件该怎么处理?《方案》明确,对于举报学生欺凌事件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界定,一旦确认遭受欺凌,各级防欺凌工作部门按照申诉程序妥善处理。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迅速联系公安机关介入。

编辑: 王文伟

吉林省11部门联合发文 对校园欺凌说“不”

吉林省11部门联合发文 对校园欺凌说“不”,(记者陈琼)近日,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布防治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电话0431-889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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