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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厦门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挂牌成立

2018-03-12 22:50:00来源:央广网

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李伟华书记为生态环境审判庭授牌,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叶青法官接牌

  央广网厦门3月12日消息(记者吕贝娜)3月12日是第40个植树节。12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厦门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公众开放日活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由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李伟华书记授牌,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正式成立的厦门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负责审理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和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以及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工作。同时,在同安法院行政审判庭加挂“生态环境审判庭”牌子,集中管辖厦门市6个区涉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一审和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以更好地实现全市涉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

  为完善专家参与机制,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法学和科学领域的理论、专业优势,同时也为高校教学提供案例素材和研究课题,促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共同发展,提高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水平,厦门中院聘请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朱晓勤教授、厦门大学环境学院黄邦钦教授、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陆从容高级工程师、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蔡超研究员为生态环境审判咨询专家,并与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厦门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平狮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蒋亚娟分别代表共建双方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

  据厦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全介绍,厦门两级法院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专门化,各区法院和中院相继设立生态环境合议庭。三年来,厦门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生态环境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22件,审结1307件,为建设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厦门两级法院全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战略思想引领贯穿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公平正义的生态环境司法理念。大力加强统筹规划,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行动方案》等司法文件,采取项目化、清单式统筹推进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厦门两级法院以更严司法筑牢绿色生态司法屏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三年来共受理一、二审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85件127人,审结83件。对涉及污染水土大气和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及海底矿产资源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适用缓刑,严禁以罚代刑,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坚持保护优先,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依法保障农村集体林地、山地合理利用,妥善处理林改后林业承包、山地承包、林木转让等纠纷中的问题,依法解决林地使用权设立、变更等引发的各类纠纷。三年来共受理一、二审涉生态环境民商事案件210件,审结197件。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三年来,共受理一、二审涉生态环境行政案件66件。严格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涉生态环境非诉执行案件,畅通渠道,及时受理;提升专业能力,依法快速审查并加强执行衔接。以生态环境得以修复、生态功能得以恢复为第一要务,采取限期履行、代履行、说服教育等方式,不断创新涉生态环境案件执行方式。三年来,共审查涉生态环境非诉执行案件961件。

  厦门两级法院创新完善机制,以更强合力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效。与检察、公安机关和环保等部门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法院、检察院和政府生态环境资源主管部门之间横向、纵向沟通联系网络,推动健全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依法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生态环境法治进程。探索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以案释法等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玫瑰说,厦门中院近年来主动作为,准确把握当前生态环境司法面临的形势任务,按照《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通过撤并后勤部门、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并确定由同安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生态环境一审案件,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特区区位优势、先行优势和政策优势,从而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上新水平。希望厦门法院在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河长制、流域生态保护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为持续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升级版作出新贡献。

  厦门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叶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的审判理念就是保护生态环境的蓝天绿水青山。厦门水资源的保护也是民生的重点,我们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中管辖是全省法院生态审判16项工作机制主导下的推进,有利于审判资源的整合,提升司法能力以及统一裁判尺度。”

编辑: 范斯腾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厦门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挂牌成立

3月12日是第40个植树节。12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厦门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公众开放日活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由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李伟华书记授牌,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