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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浙江城乡协调发展:消除差别化待遇 释放改革红利

2017-10-11 19:06:00来源:中国新闻网

看浙江城乡协调发展:消除差别化待遇释放改革红利

  农村改革释放巨大红利。德清县提供

  中新网杭州10月11日电(张煜欢)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到一定程度,“城乡协调”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经济大省,浙江经济的平稳发展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数据显示,2016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29元(人民币,下同),居国内各省区首位。与此同时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16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66,比2015年的2.069又缩小了0.003。

  这“0.003”的一小步,可看作是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大步。

  在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提出的“八八战略”中,就明确指出“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城乡协调发展优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从户籍制度改革到土地制度改革,多年来,通过一项项农村改革实验,浙江以实际行动力争消除城乡差别化待遇、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释放改革红利,增进民生福祉。

  在这背后,正是通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浙江实践”。

  统一“居民”身份 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同等待遇”

  在农村改革的路线图中,作为最基本的社会管理方式,户籍制度改革无疑有着“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意义。一本薄薄的户口本,首先体现了“乡”到“城”巨大的跨越。

  在浙江德清县县城,沈伟国在近70平米的家中舒心地看着电视。2015年,他通过摇号成为德清户改后第一个申请到德清县城公租房的农村居民,圆了“城市梦”。

  记者了解到,作为浙江省户改工作首个试点县,德清梳理了同户籍挂钩的33项政策,对其中成熟的32项政策已实行了城乡并轨。德清的农村居民除得到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外,还可享受失业保险、就业扶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

  此后,嘉兴全市、温州平阳、宁波慈溪等浙江省11个户改试点县(市、区)也陆续成功试点取消城乡户籍差别。

  2017年1月1日,浙江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从1980年浙江实行自理口粮、蓝印户口等政策,到“农转非”,再到户改纵深推进,经过近40年的努力,如今在浙江,农村人跟城里人之间再无户口性质的差别。

  “浙江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改革,涉及国土、教育、卫生等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协调一致。”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总队长阮文广介绍,浙江在推行户改过程中,明确要求“先出台配套政策再户改”,有效确保不因取消户口性质区分出现政策真空,引发社会不稳定。

  按计划,浙江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为全面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农村改革释放巨大红利。德清县提供

  “三权到户” 农村土改盘活资源激活人心

  随着“居民”身份的统一,农民进城生活变得愈加便捷。但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遗留在农村的土地究竟如何处置,成为农民更为关注的焦点所在。

  王朝荣是浙江临安月亮村村民,多年来进城务工的念头始终在他心中盘桓。然而空间位置不明、登记不健全等遗留问题,不仅困扰着王朝荣,也是农村土地面临的现状。

  2016年4月,作为浙江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试点,临安颁发了浙江首本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王朝荣拿到了首本新版证书。

  土地也有了“身份证”,让村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浙江省农业厅经营管理处处长朱勇军介绍,浙江启动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标志着从前村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合同管理,演变为物权化的“权证管理”,具更强的法律效力。

  在浙江诸暨,土地不仅有了“证”,更有了“票”,成了农民眼中的“香饽饽”。

  2015年3月,浙江诸暨陈宅镇棠里坞村村民张广铨领到了浙江省首张“地票”。用这张“地票”,他将闲置多年的农村宅基地成功“换”成了诸暨市一套商品房的首付款。

  诸暨市国土局总规划师赵辉介绍,实施“地票”政策,可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杠杆,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市场化盘活,从而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除“地票”政策,作为全国农村土改试点城市的浙江义乌,还建立了国内首个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探索出“集地券”政策,盘活建设用地存量。

  “从全国来看,70%左右的农村土地是宅基地,各项改革试点实是在为宅基地进入市场做铺垫。”浙江大学土地与国家发展研究院总工程师吴宇哲告诉记者,让农村土地进入市场,在盘活城乡资源要素的同时,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

  截至2016年底,浙江12个试点县(市、区)土地确权任务总体完成。预计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改革进行时 探路全面小康点亮民生福祉

  从土地确权,到引导流转,再到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显示出浙江对农村土地确权赋能的力量。

  近年来,中央也陆续出台一系列农村改革政策,在确保耕地红线、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权能。

  浙江省农业厅厅长林健东曾表示,在深化农村改革过程中,要注重进度与质量并重,通过户改、土改等多项制度改革完善保障农民利益,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启动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浙江已设立国家和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23个,取得阶段性成效的试验项目90多个,可总结推广的试点经验20多项,丰厚的“浙江实践”带来了满满的“浙江经验”。

  与此同时,浙江持续加大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从2011年起浙江省财政每年专项筹集16.8亿元,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民生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这场改革,离不开顶层设计的重要支撑。在今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中提出了“两个高水平”的奋斗目标,即确保在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在此基础上,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同时提出,要坚持城乡并重、区域协同,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切实提高发展的协同性和整体性。

  在这番谋篇布局下,无论是城乡收入比的持续下降,还是城乡居民“同等待遇”的渐成现实,农村改革带来的巨大红利还在继续释放。

  就在今年9月,农业部、中央农办又确定100个县(市、区)作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浙江的乐清市、海宁市等7地凭借各自优势入选,新一轮农村改革大幕正在拉开。而浙江,注定是这场改革的中坚力量。(完)

编辑: 王文伟
关键词: 城乡协调;浙江经验;城乡协调发展;基准地价体系;1980年

看浙江城乡协调发展:消除差别化待遇 释放改革红利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到一定程度,“城乡协调”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此后,嘉兴全市、温州平阳、宁波慈溪等浙江省11个户改试点县(市、区)也陆续成功试点取消城乡户籍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