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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跑”上门:浙江首例在当事人家中召开案件答复会

2017-08-29 19:58:00来源:中国新闻网

检察院“跑”上门:浙江首例在当事人家中召开案件答复会

  图为:台州检察联系各方通报案情、商量答复会实施方案。 台州检察供图 摄

  中新网台州8月29日电(见习记者 杨潇潇 通讯员 赵洁瑶)“天气这么热,你们还特意到我家召开答复会!以后申诉我也会依法依规。”浙江省台州市滨海镇的老王对上门服务检察官们说道。日前,根据申诉人老王的情况,台州、温岭两级检察院召集有关人员,专程来到老王家中举行刑事案件公开答复会。

  这是浙江省首例在家公开答复的案件,这也是台州检察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生动实践。

  据了解,老王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2014年11月,老王儿子小王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老王前去拉架,期间倒地受伤,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该案由温岭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移送温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5月,温岭市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老王不服向台州市检察院申诉。

  图为:工作人员在老王家中举行公开答复会。 台州检察供图 摄

  为让司法更接地气,台州市检察院征得老王和家属同意后,决定在王家公开答复,并邀请温岭市滨海镇人大代表、镇党委、派出所领导等10多人参加。

  在老王家中,案件承办人对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市检察院控申处负责人宣布,经立案复查,维持温岭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同时,检察官也告知老王其救济权利。其他参加人员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主动对老王及其家属进行劝导。

  “这次公开答复既方便了老王,免去了他来回往返花钱费力,也拉近了群众和我们的距离。”台州市检察院控申处负责人称。(完)

编辑: 王丹蕾
关键词: 老王;当事人;首例;控申;滨海镇

检察院“跑”上门:浙江首例在当事人家中召开案件答复会

图为:台州检察联系各方通报案情、商量答复会实施方案。这是浙江省首例在家公开答复的案件,这也是台州检察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生动实践。2017年5月,温岭市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老王不服向台州市检察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