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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车无挡板 老人滚梯上捡物摔伤获超市赔偿

2017-06-05 15:49:00来源:北京晚报

  滚梯上捡物摔伤 老人获超市赔偿

  本报讯(记者王蔷)八旬老人到超市购物,因购物车没有挡板,商品从车筐后部掉出,老人在电梯上捡拾时摔伤骨折。日前法院判决超市所属的连锁商业公司承担70%的责任,赔偿老人医疗费、护理费等共2万余元。

  2016年5月25日上午,81岁的李女士独自到东城区一家连锁超市购物,从地下一层往一层推购物车乘滚梯上行过程中,由于购物车没有挡板,购物车内的物品从车筐后部掉出。李某在捡拾物品时摔倒,右侧身体摔倒在电梯的地上,造成右肩部受伤,诊断为肱骨远端骨折。

  超市辩称,李女士在推购物车时,对购物车没有挡板是明知的,作为成年人自身有注意义务,超市同意按70%的责任比例赔偿,老人也有一定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超市将缺少挡板的购物车供顾客使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李某作为成年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确认被告负主要责任,按70%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日前东城法院一审判决,某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赔偿李女士医疗费、矫形器费、交通费等共计2万余元。

编辑: 王丹蕾
关键词: 购物车;滚梯;赔偿责任;挡板;老人

购物车无挡板 老人滚梯上捡物摔伤获超市赔偿

八旬老人到超市购物,因购物车没有挡板,商品从车筐后部掉出,老人在电梯上捡拾时摔伤骨折。超市辩称,李女士在推购物车时,对购物车没有挡板是明知的,作为成年人自身有注意义务,超市同意按70%的责任比例赔偿,老人也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