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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颁布十年:外来工在深圳领到养老金

2017-05-29 14:31:00来源:羊城晚报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十年后的2017年,深圳终于有了第一批在深圳退休的外来工。

  这是一道分水岭。

  此前,一批又一批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凤凰山下挥洒了青春与汗水,年老时只能回乡养老,来时是农民,走时也是农民;此后,只要自己和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十五年养老保险,不管是什么户口,到了退休年龄,都可以在深圳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退休证”,每月都有一份养老金自动打入账户。

  张凤琼捧着她的退休证

  有人说,2017年,外来工“深圳退休”的元年开启。

  可以预见的是,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不再会背负“养蛊”之名,每个月都会有外来务工者在此退休、在此终老。深圳于他们,不再是漂泊的代名词,取而代之的是——家。

  一张“职工退休证”

  深红色的“职工退休证”,薄薄的一小本,却凝结着张凤琼17年的打工生涯。

  张凤琼,四川南充人,51岁,是深圳第一批通过补缴养老保险领到“职工退休证”、每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深圳近20年的打工岁月,终于圆满。

  在深圳,像她这样,超过了法定追缴时效、通过补缴养老保险得以退休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不超过百人。

  张凤琼看不出已年过半百,黑纱裙包裹着苗条的身段,金项链和金耳环在阳光里闪着光。这形象,怎么都和传统观念里“外来工”的样子挂不上钩。2000年以前,她还在巴山蜀水的田间务农;来到深圳后,进了一家小药店做仓管,没想到,17年间,“小药店”做成了连锁,光在深圳就开了十几家。

  一年多前,她49岁,到处打听满了50岁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可是不得要领。

  原来,2007年6月,《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的征缴范围为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与职工。此前,大多数的民营制造业企业,都没有强制性地为职工购买社保。

  大概也是从这一年开始,社保意识开始在打工仔心中萌芽。当时,张凤琼已经41岁,即使到50岁退休,还远远不到缴纳最少180个月(15年)的年限。广州等城市像他这种情况,是允许一次性补缴的,但深圳一直没有相关规定。

  大哥大姐们并不甘心,他们“兵分两路”,有的以诉讼的形式开始了漫长的抗争,有的则不定期“拜访”社保局,了解政策进展。张凤琼的老公就选择了后一条路。

  去年底,深圳市社保局的一位领导给他打下了“包票”。春节后,他们领到一纸《超过法定追缴时效养老保险费补缴须知》。按相关指引办理,只要用人单位愿意配合,就可以在深圳退休啦!

  张凤琼为人细心,做事踏实,在单位干了17年从来没跳过槽,老板对她很是信任,所以听说要补缴社保,也一口同意了。最后公司出了2.5万,大姐自己补了4万多,一共补缴6年多,把这180个月补齐了,终于领到了退休证。

  “那天捧着退休证,很激动,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她收到的第一条关于退休金到账的短信都舍不得删。虽然才仅仅1085元,要领4年才追得上自己补缴的金额,可是她觉得很满足:和城里人一样,不用工作都有养老金啦!

  虽然退休了,可单位发现请来的小年轻还比不上她好用,于是公司继续返聘她。

  闲不住的“义工”

  深圳地铁沙井站,总能看到一群身披绶带的义工,在为乘客指路、引导。这里面,一位身体健硕的老人家,显得格外热情、卖力。他每周要来三至五次,干得很欢。

  他叫王正火,江西上饶人,今年61岁。熟悉的人都喊他王大哥。王大哥也算个“深圳通”了,掐指算来,今年是他到深圳的第25个年头了。

  1992年,邓小平南巡后不久,在家乡当民办教师的王大哥捏着非常微薄的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当年流行盖房,王大哥两口子举债数千元在家乡也盖了楼房。可一年收入才几百元,欠款怎么还?36岁的王大哥把心一横,老师不当了,出来打工。

  他是幸运的,连襟在深圳一家印刷厂入了股,把他拉进了厂里。他从每月收只有200元的基层普工做起,因为踏实肯干,5年后升至其中一个车间的主任。“200多元在我们眼里也很多了。”

  开始的时候,王大哥两口子并不想在深圳长住,总想着过几年赚钱把债还了,还是要回家乡的。可是,老板对他着实不错,几个孩子又陆续来到身边,虽是打工,一家人在深圳也其乐融融。工厂事业也蒸蒸日上,全国各地都有他们印刷的产品……

  他开始为未来盘算了。不过,也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可以在深圳退休!

  1997年,他在深圳坂田买了一套总价13万的商品房,把孩子的户口给迁了过来。即使这样,王大哥也不敢想象有在深圳退休、领退休金的一天。

  他的情况和张凤琼一样,也是2007年才依照《劳动合同法》参保。目前虽然过了60岁,王大哥还要继续缴3年,每月缴800元,才能领到梦寐以求的退休证。但是,王大哥还是觉得自己是深圳千万打工仔中特别幸运的一个。

  他在规划自己的退休生活。他说,在老家,人老了就坐在家里打打麻将;深圳不一样,生活很丰富,活动的地方多。“我要做多点公益,回报深圳”。

  滞纳金过高 降低单位补缴意愿

  虽然深圳陆续开始有一批外来工通过补缴领到了退休金,不过,还是有相当多的打工者对每个月扣钱缴社保不理解。

  就在王大哥去社保站补缴社保办理退休时,还见到有打工者在办理退保。他心中有点五味杂陈:如果不是当年为了子女在深圳安家,自己也不会买房;如果没买房,靠一千多元的退休金,又怎么谈得上在深圳退休呢?

  据记者调查,另一个现实的问题,也是打工者们圆“深圳退休梦”的一个障碍。据有关法律法规,如果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是需要缴纳滞纳金的,这本来是一个惩罚性的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而现实生活中,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过长,计算方法有待商榷,导致滞纳金过高,有些有意为职工补缴的企业也因害怕负担过重,迟迟不愿或者没有能力补缴。

  如深圳的这纸《超过法定追缴时效养老保险费补缴须知》就明确:滞纳金=月应缴本金×0.05%×滞纳天数,从应缴当月的次月1日起至缴费之日起。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在深圳务工的农民,2007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的多个日夜,如果一天未参保,都要计算滞纳金,有的滞纳金多达万元。

  据统计,在深圳,50.6%的外来工从事加工制造行业的工作,35%从事第三产业工作,有 3.9%从事建筑业相关工作。深圳建设离不开他们的点滴奉献。然而,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在前几年已逐渐成为劳资矛盾中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珠三角,尤其在深圳,第一代的打工者们已经开始到达退休年龄,但关于外来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进程却慢于他们对于城市奉献的脚步,最终影响了这一代人的养老金待遇。

  自从2012年,深圳开始尝试一系列善待外来工的改革。比如全面取消借读费,非深户籍外来工子女可以免费上学,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等。更为可喜的是,外来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改革最近已“靴子落地”,相信一代外来工可以在深圳退休的将会越来越多,欠账最终将补上。

  而滞纳金应如何计算才更有利于单位主动为职工补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值得有关方面继续探索。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曾璇

编辑: 王丹蕾
关键词: 外来工子女;外来工;劳动合同法;滞纳天数;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