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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养犬规定10多年未改 城管委:正推动修订

2017-05-11 14:54:00来源:钱江晚报

  “杭州目前实行的养犬规定是2004年修订的,已经13年多没有修改过了,说实话,多少有点滞后于目前杭州的社会发展了。”在采访中,杭州市犬业管理协会的工作人员汤李斌向钱报记者表示,他们一直在呼吁尽快修订。

  记者从杭州市城管委政策法规处了解到,目前实行的《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确实有10多年没有改过了,不过再次修订的工作正在推进中,去年,该法规的修订就已经被列入杭州市2016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调研项目中,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杭州犬类管理

  还是以2004年的规定为主

  钱报记者从杭州市城管委政策法规处了解到,目前杭州犬类的管理主要依照《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该规定最后一次修订是在2004年。

  据介绍,当年修订最大的变化,是大幅度下调了登记费用。将原来的登记费和注册验审费统一改为管理服务费,将重点限养区每只犬登记费5000元,以后每年注册费1000元,修改为管理服务费第一年1000元,以后每年度500元;而一般限制区费用从首次3000元,以后每年500元,修改为第一年600元,以后每年度300元。

  此外,在2007年9月,城管部门按照该规定出台了一份细则,其中规定了杭州的重点限养区和一般限养区。同时,详细规定了34种准养犬和34种禁养犬,并且要求可养犬身高在45厘米以内,身长在60厘米以内。

  虽有类似的细则文件,但是目前杭州的犬类管理还是以2004年的规定为主,包括办证条件和处罚措施等。

  养犬办证费用明显过高

  办证手续比较繁琐

  杭州市犬业管理协会的工作人员汤李斌表示,10多年过去了,目前的养犬规定已经有些滞后。

  汤李斌说:“比如登记费用,明显过高,全国很多省市费用已经下调过。办证费用高是很多养犬居民不愿去办证的一个主要因素。”

  对此,具体负责犬类管理的杭州市城管委直属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汪毓梅告诉钱报记者,相对全国其他一些地方,杭州目前的犬类办证费用确实有点偏高,目前大部分省市是第一年200-300元,以后每年100元。杭州犬证费用确实有下调的空间。

  此外,办证要求高,手续也比较繁琐,这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居民办证,作为管理部门,也很希望能尽快修订养犬规定,对一些条款进行调整,让更多的饲主愿意办证,方便管理。

  此外,汤李斌表示,目前的准养犬都是小型犬,一些金毛等温顺的大型犬没有办法在城区养,单纯按照犬只的大小来判断是否能养,这个标准有点落后。

  对此,汪毓梅表示,目前犬只品种和大小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让城管有法可依,大小是可以准确测量的,而犬只的性格是很难判断的,准养犬品种是否能够放开,还需要调研。

  同时,汤李斌也觉得目前的规定中在处罚措施中,常常出现的“捕杀”等字眼略有不妥,对饲主来说,有点触目惊心,会引起抵触。

  另外,规定中对遛狗时间也有明确:允许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必须圈(栓)养,不得出户。汤李斌说,这个条款执行起来难度很大,有点不现实,按照这个时间的话,狗出门大概太阳都见不到,个人觉得需要调整,其实很多城市已删掉了类似条款或者做了修改。

  城管部门称正在推进

  牵涉面广需要充分论证

  对于要求修订养犬法规的呼声,杭州城管委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城管部门一直在推进这项工作,但是因为牵涉面比较广,修订起来并不容易。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杭州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杭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被列在调研项目的第13位,起草单位就是市城管委。

  对此,城管委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说,其实修订的调研已经有好几年了,但是犬类的管理牵涉到很多部门,具体条款的修订要充分论证,还需要时间,不过该工作已在推进。

  钱报记者了解到,市城管委在其官网公布的2017年工作要点中,对犬类管理有专门的一条,其中写明:推动《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修订。

  杭州犬类管理归城管

  养犬纠纷大多是扰民

  杭州市城管委直属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汪毓梅告诉记者,其实杭州的犬类管理和全国很多地方不一样,别的地方几乎都是公安系统在管,而杭州是城管在管。

  她说,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警方管理的话威慑力更大,管理起来养犬人更加配合;而城管的话相对来说工作难度更大一些,有些犬主人不太配合,抵触情绪更大。但是警方管理一般以被动的应诉为主,哪里报警有犬只伤人了,会出警处理,毕竟警力有限。而城管主动管理更多些,比如杭州目前对重点区域养犬的巡查管控,还有每年多次的集中整治,力度都比较大。

  据介绍,目前杭州关于养犬的纠纷和投诉大多是扰民。“只要有投诉,我们都会去处理。”记者了解到,去年,杭州立案查处违法养犬达778件。

  钱报记者还了解到,杭州从2013年开始,在半山刘文村设立了一个犬类收容中心,除了管理无主犬只之外,还定期举办领养犬只的活动。据了解,这里还将建成文明养犬教育基地,引导人们文明养宠。

  养宠是权利,铲屎是义务

  现在城市里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的陪伴让主人快乐,但也常常带给别人困扰。咬人、扰民等都是问题。

  养宠是你的权利,但是也有义务和责任。养宠的快乐不能建立在给别人带来麻烦和影响之上。法律保护你养宠的权利,也给予了别人监督和举报的权利。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有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城市的空间资源毕竟有限,所以要加以管理。前几年,杭州市城管委针对是否允许在公共绿地遛狗等问题做过问卷调查,有50.1%的市民认为,城市主要道路、公共绿地、公园、露天广场等公共场所不应该禁止犬只进入。但是今后是否能够放开,一旦放开如何管理,这些都考验着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养犬人的素质。

  记者采访中,一肚子苦水的梅花楼物业说,“养狗是权利,但是铲屎也是义务,不能只顾自己,不管别人。”

  其实,目前关于养宠的很多争议在法律法规上是有明文规定的,比如遛狗要牵狗绳,宠物粪便要及时清理等等。如果养犬人都能够按照此类规定文明养犬,相信不少矛盾会缓解很多。比如不少养狗公约中提到的遛狗“四个一”:一张犬证、一根犬绳、一个袋子或一张报纸、一个口罩,就很值得推广普及。

  养宠是你的权利,但是也有义务和责任。养宠的快乐不能建立在给别人带来麻烦和影响之上。城市的空间资源毕竟有限,所以要加以管理。(本报首席记者 王曦煜)

编辑: 王丹蕾
关键词: 犬类;犬证;养宠物;城管部门;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