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境内的中国内陆最大咸水湖青海湖。 张添福 摄
青海加速推进“河长制” “十二河三湖”设三名省级责任河长
中新网西宁4月20日电 (谈林明张添福)中新网记者20日从青海省水利厅了解到,青海省全面提速推进“河长制”,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十二河三湖”设三名省级责任河长。
青海河流湖泊众多,该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在3518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共242个。
横穿青海省会西宁的南川河。 张添福 摄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青海省原先计划2018年全面建立“河长制”,而本次提出,力争至今年12月底前,青海全省全面建立“河长制”。青海省拟建立区域和流域相结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青海全省河湖全面实施“河长制”。
据青海省水利厅消息,目前,经青海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青海省境内的黄河、长江、澜沧江、黑河、格尔木河以及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等“十二河三湖”设三名省级责任河长,分别由常务副省长、主管环保的副省长、主管农口的副省长担任。各河湖所经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