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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和的哥为车费起纠纷 民警自掏50元化解僵局

2017-02-06 14:05:00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笑天)昨天上午,的哥徐师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报料称,他在天河机场载了一位乘客到百步亭温馨路,车费加上过桥费共92元,下车时乘客只愿支付30元车费。为此,双方僵持不下,闹到了派出所。

  徐师傅介绍,昨天清早,他送一位乘客到天河机场,下客后一位中年女子招手拦下了他的车。“她说去百步亭温馨路,我帮她把行李箱放到后座,打表出发。”让徐师傅意外的是,到达目的地后,该女子只愿支付30元车费,并称是提前谈好了的。而计价器显示路费为77元,加上过桥费15元,车费总计92元。

  无奈的徐师傅只好报警求助。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在后湖派出所见到了乘客刘女士。她称,她从国外回武汉,下机后叫了一辆滴滴快车。候车时,徐师傅走上前问她去哪,并表示刚刚送客来机场,不愿空车回城里,愿意30元送她。她听闻后,取消了滴滴订单,之后徐师傅就去取了车接她。

  “哪想到了目的地,他反悔了,说没有这回事,硬要我按照打表价格给钱。”刘女士气愤地说:“我不在乎这点钱,就是觉得受到了欺骗。”而徐师傅则认为,刘女士可能是认错了人,上错了车,他事前并没有跟刘女士有过交流,也不可能只收30元。“过路费都要15元。30元我连油钱都赚不回来。”

  双方各执一词,却都不能拿出具体证据,僵持了近两个小时。后湖派出所民警侯警官见警情繁忙,两人又都不肯让步,无奈之下,只能协商让刘女士付徐师傅50元车费。侯警官随后把徐师傅单独叫开,自掏腰包给了他50元,化解此事。

  侯警官说,这也是无奈之举。此事本属于民事纠纷,他只能帮忙调解,两人却互不相让。“虽然此事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但市民相信我们,找我们主持公道,我们也不能拒之门外,只好出此下策,自己吃点亏化解此事。”

编辑: 王丹蕾
关键词: 车费;徐师傅;乘客;此事;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