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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校园欺凌 绝不是“好玩的事情”!

2018-01-20 19:44:00来源:央广网

  近日,媒体报道,陕西汉中市汉台区一名16岁高二女生在学校被同桌用笔扎得满腿是伤,学校调查后认为“是同学之间开玩笑,玩过了头”。此前,湖北嘉鱼一名女中学生遭到同学连续掌掴,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学生们是“在一起开玩笑”“本身也是个好玩的事情”。

  两起地域相差甚远校园欺凌事件,主管部门的回应却惊人地相似。校园欺凌,从来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其受害者饱受折磨,内心变得脆弱、无助。此时,一旦社会对校园欺凌做出不准确、不专业、冷漠的回应,无疑会对受害者造成更严重的二次伤害。

  近年来,“校园欺凌”一度成为网络热门话题。中青报的一项小范围调查显示,59.4%的受访者都经历或目睹过校园欺凌事件,笔者在校园时代也曾多次目睹。校园欺凌往往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相对隐蔽,监护人和老师难以发现,更谈不上及时的引导和救助。长久以往,其受害者或多或少会出现厌学、仇视社会、社交恐惧等情绪,严重制约青少年健康成长。

  前不久,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首次从官方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定义,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既然,国家对校园欺凌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和要求,为何总有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受到的伤害视而不见、混淆概念,试图逃避责任呢?恐怕,是“畸形”的政绩观在作祟吧!

  当然,治理校园欺凌更要家庭、学习、社会共同努力。首先,各方要正面“校园欺凌”,不回避、不混淆、不指责。作为监护人,不能鼓励以暴制暴,更要在家庭教育中避免使用暴力。学会倾听、观察,多与孩子交流,体会他们的感受。学校方面,应尽快建立校园欺凌预防、救助机制。通过教育手段,让青少年学会与人交流、沟通及避免纠纷,告诉他们人际交往的边界,并明确被禁止的行为。校园欺凌关键在于心理救助,学校应通过专业心理干预等方式及时对校园欺凌受害者实施救助。社会层面,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尽快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完善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未成年人施暴、犯罪进行惩处,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将学校、家庭的救助责任写入法律。

  校园欺凌,是对“祖国花朵”的摧残,绝不是“好玩的事情”!治理校园欺凌,家庭、学校、社会人人有责。(央广评论员 徐升)

编辑: 赵亚芸

评论:校园欺凌 绝不是“好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