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评论:火的教训如何才能牢记

2017-06-14 09:43:00来源:央广网

  6月份,沈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据介绍,此次整治范围是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高层住宅、高度大于24米的高层公共建筑,以及在建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

  沈阳市开展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5月末的5天内3起楼房火灾有关。那三场火灾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给楼房尤其高层建筑防火安全工作敲响警钟。而且据媒体分析,这三起火灾全跟楼房外墙保温材料不阻燃有关。

  其实,在发生重大火灾后有关部门针对灾害原因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在沈阳市已经不是第一次。比如,2011年2月3日的除夕夜,沈阳皇朝万鑫大厦发生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当时有关部门就在全市开展大规模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表现之一就是:从2012年起沈阳市在每年春节限放烟花鞭炮期间,特别明确规定燃放地点必须与高层建筑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且为广大市民所接受。

  不仅如此,2011年除夕夜沈阳皇朝万鑫发生大火,以及此前全国各地发生的与外墙保温材料有关的多起火灾,最终由区域局部的影响上升为引发全国全社会关注的火灾教训。

  在这一大背景下,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65号文),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可燃材料”,“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

  如果当年的火灾教训能够被真正地记取,如果65号文真正不走样地得以贯彻执行,除去那些2011年前建的高层建筑不论,起码最近几年才竣工尤其在建的楼房则不应该因为外墙保温材料不合格而发生或助燃火灾吧?!

  实际恰恰相反。据媒体报道,5月29日15时,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的保利紫荆公馆在建居民楼发生火灾。该建筑为在建6层洋房,主体施工到3层。此起火灾造成地下外墙防水保温材料起火,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显然,这个楼房就没有采用A级不燃的外墙保温材料。

  一般来说,一栋高层从施工到交付使用须经过质检、安检、施工、监理、检测、承包商、供应商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手续,而外墙保温材料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环节,要真正严格按照65号文管起来应该不会难到哪里去。就因为发生火灾毕竟是小概率的意外,另外,阻燃材料比非阻燃材料投入成本要高得多,于是,一些不合规的材料还是偷偷地上墙了。

  尽管有65号令等明文规定,但如果事中不严管,发生火灾后不倒查,倒查之后不严肃追责并公之于众,高层建筑因为外墙材料燃烧或助燃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火灾就不可能杜绝,不过是增加一个又一个惨痛的教训而已。

  反过来,完善并严格执行现有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条例,设定一个时间节点,老楼老管理办法,新楼实施新的严管措施,把施工过程中监管、平时检查抽查和发生火灾事故之后的倒查相结合,尽管楼房的火灾不可能杜绝,但是由高层外墙材料燃烧而引发或助燃的火灾事故就会大大降低吧。(央广评论员张静)

编辑: 郑睿
关键词: 消防安全;整治;警钟

评论:火的教训如何才能牢记

6月份,沈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据介绍,此次整治范围是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高层住宅、高度大于24米的高层公共建筑,以及在建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