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4月15日消息(记者张静)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今天(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辽宁扶贫攻坚成果及《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据了解,辽宁省同全国一道在2020年底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其中,现行标准下8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达到9648元,超过1万元的占32.4%;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91个贫困村全部销号,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

  2021年3月26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研究出台《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全面部署2021年乃至“十四五”时期辽宁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实施方案》包括3大部分:

  第一部分,在总体要求上,设立5年过渡期,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第二部分,在工作措施上,从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等4个方面,细化出台了25条具体措施。具体包括:

  在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共4条,一是稳定主要帮扶政策,二是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三是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四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在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共9条,一是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建设,二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三是实施社会救助,四是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五是完善养老保障,六是关爱特殊群体,七是做好失能脱贫人口救助,八是做好社会帮扶工作,九是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方面共8条,一是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二是加强产业设施建设,三是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四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五是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六是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七是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八是有效保障住房安全。

  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方面共4条,一是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二是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三是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四是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

  第三部分,在保障措施上,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省、市、县“十四五”规划,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辽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已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