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3月31日消息(记者陈鸿燕 通讯员李树林)云南省已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临近清明,火灾隐患更是突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云南省林草局通报近期4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示警示。同时提醒公众:发现森林草原火灾拨打电话12119。

据统计,自3月1日—4月30日,云南省已发生森林火灾16起,引发森林火灾原因有吸烟乱丢烟头、野外违规用火、祭祀用火不慎等。通报的4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件包括保山市隆阳区“2·18”森林火灾、曲靖市马龙区“3·18”森林火灾、大理市大理镇清碧溪“2·11”森林火灾、玉溪江川区“3·17”森林火灾。

清明节前后,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加之3月以来,云南省气温回升迅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云南省林草局规定: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等,以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