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2月23日消息(记者雷恺)陕西省教育厅23日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规定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不得直接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主要内容包括: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规范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总课时数,不得随意增减各门课程的规定课时,不得随意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尤其要确保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的规定课时。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主题教育的融合实施。

  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初中一年级注重做好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的过渡及“小初衔接”。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强化综合课程的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体育美育活动项目,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通过强化基础目标、整体融合推进、打造精品特色,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美育发展新局面。建设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

  严格规范课程教材使用。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明确规定的课程必须使用由教育部统一编写的教材,其它课程必须使用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内的教材。学校未开设的地方课程一律不得征订相关科目的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创新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本着按需有益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使用的学习类APP纳入统一管理,凡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课堂上使用。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鼓励通过“作业超市”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可自主选择的个性化作业。鼓励教师创新作业检查的形式,灵活交替采用个人自查、小组互查、教师检查等,提高作业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师不得直接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从严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不得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分班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分班考试。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