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1月23日消息(记者岳旭辉)山西省人大代表任国庆在正在举行的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建议说,土地复垦治理要防止出现打着治理的旗号挖矿的行为,建议由有资质的国有企业统一治理。

  任国庆代表说,山西是我国煤炭大省,据统计,山西因采煤造成的采空区面积近5000平方公里,其中沉陷区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沉陷区不治理容易自燃,一方面污染环境,另一方面浪费资源,同时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给当地村民健康造成危害。

  2004—2010年,国家启动实施了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对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1049平方公里进行了治理。2014年山西省启动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对2000多平方公里沉陷区进行了治理。

  任国庆代表说,国家有了治理政策,但在实际治理过程中,一些人套用有资质单位,实际上只挖有用的矿产品而不去治理,造成了二次破坏。而现有的《土地复垦条例》中“谁投资,谁受益”只是针对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鉴于此,任国庆建议:

  1.本着“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依法依规治理,出台专门的土地复垦灾害治理管理条例,明确在谁的井田范围内谁治理。

  2.为了避免在治理过程中,一些人打着治理幌子行挖矿之实,造成二次破坏,出现治理不彻底的问题,建议属于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由有资质、有担当的国有企业统一治理。

  3.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有益矿产品,建议明确由政府部门监管治理主体统一销售,依法纳税,治理费用从销售有益矿产品利润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