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月19日消息(记者刘涛)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2021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严厉打击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通知明确,寒假期间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要求,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各地要加大明查暗访和查处力度,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并落实防控方案,配齐防疫物资、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确保教员和学员的健康安全。

  通知强调,加强学科类培训管理,对开展的学科类培训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管理,坚决禁止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