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月16日消息(记者雷恺)自2021年1月18日起,陕西省渭南市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渭南市教育局15日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渭南市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区域内校外培机构的管理,自2021年1月18日起,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在此期间,任何机构不得私自开课、复课和开展其他聚集性活动。要通过微信、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家长和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妥善处理好教学计划调整后的相关问题,并按规定做好解释退费等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市教育局未下达复课通知前,对擅自开课、复课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法依规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

  疫情防控期间,对私自办学的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公安、民政、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于纳入黑名单的当事人原则上3年内不得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内举办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疫情防控期间,对违规补课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依规给予上限处分。同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