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月6日消息(记者雷恺)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共十五项。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包括:

  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杜绝强行摊派无关社会事务,不得强令中小学教师参与走村入户扶贫、上街巡逻巡查执勤、庆典招商、拆迁、接待安保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规范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不得变相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示范、先进、基地、明星学校等评比创建活动;严格控制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考察检查;严禁占用学校资源开展无关活动,不得占用学校操场、教室、礼堂等场地设施举办各类捐赠颁奖、文艺演出、庆典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合理安排城市创先评优任务;科学安排有关宣传教育活动进校园;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不得强制要求完成各类无关资料;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师生的竞赛活动。

  同时,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参与社会活动,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参与微信公众平台或APP投票、点赞、答题,推广宣传、座谈研讨、心得交流,撰写征文、论文、案例、稿件、报告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优化改进教师考核评价方式,不得要求教师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手机APP、登录小程序、关注公众号,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拍照、录像等方式来替代实际工作评价;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