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2月30日消息(记者贾宜超)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检察院、金阳县检察院、宜宾市屏山县检察院与云南省永善县检察院就金沙江金阳县段到屏山县段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会签了四院《关于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各院公益诉讼工作部门牵头,定期通报关联案件和工作数据,共享典型案件和经验做法。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各院发现的不属于本辖区内的涉金沙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移送,并协作做好相关工作。建立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对涉金沙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跨区域成案的,联合调查、联合办案,齐抓共管;不需联合办案的,相互配合、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各院及时通报检察建议、生态环境修复判决跟踪监督结果,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执行监督工作,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以及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专项行动机制、犯罪预防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