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2月28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杨洲)12月28日伴随着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项目、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同时点火运营,意味着海南省“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焚烧发电项目全部投入运营,至此,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1575吨/日,处理能力首次超过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海南生活垃圾迎来全焚烧时代。

  过去,海南省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的模式,其中又以填埋处理为主,焚烧为辅。截止2019年底,全省正常运营的焚烧项目仅4座,设计处理能力为4375吨/日,而同期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每天超过1万吨,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尽管有些已经超负荷或超库容,但由于焚烧项目没有建成,因此填埋场还不得不继续采取扩容、增高坝体等措施,来继续处理每天源源不断新产生的生活垃圾。

  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在发改、环保、住建等多部门的共同推动下,海南省先后印发了《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以及三年行动方案等,科学、经济地对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总体布局,全省近期共规划建设9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焚烧处理并利用余热发电比例逐渐增多,与传统的卫生填埋和堆肥相比,垃圾焚烧发电或供热的处理方法能有效地减少垃圾重量70—80%,减少体积90%,可有效的节省用地。焚烧技术作为一种有效的垃圾处理工艺,具有无害化彻底、减容、减量效果好、有利于资源再利用、焚烧技术比较成熟、综合效果好等特点,已被经济发达而土地资源相对紧缺的地区所采用,焚烧技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垃圾处理技术的主导技术之一。

  据了解,过去由于处理能力不足,各市县到处找终端处理设施,是被垃圾追着跑,现在由于焚烧项目的全部运营,处理设施不仅可以完全满足全省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要求,还可以腾出处理能力来帮助消化超库容填埋场的垃圾。全省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也由过去的卫生填埋为主转变为全部焚烧处理。

  为确保生活垃圾全焚烧,省住建厅根据各市县之间的运输距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等因素,编制了《海南省生活垃圾服务范围调整方案》,按照垃圾处理全覆盖的原则,确保全省生活垃圾都有对应的焚烧发电厂处理。省级财政将根据运输距离远近等因素,适当给予财政支持。

  据省住建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许虹处长介绍,为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指出海南省12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的整改任务,有市县也将部分存量点垃圾转运到填埋场集中无害化处理,目前12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也同步全部治理完成。采取全焚烧处理后,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将全部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全部运往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许虹介绍,将指导市县对需要封场的填埋场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实行封场工程;对超库容或超负荷的填埋场,指导市县开展筛分减量处理,对筛分出的有机质,能进焚烧厂焚烧的进场焚烧、能再生利用的就再生利用,逐步减少填埋场库容和渗滤液产生;对尚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也不再接收生活垃圾,但要做好填埋场日常安全等管理,做好覆膜、除臭等措施,防止臭气外溢、雨水渗入。不管是需要封场的填埋场,还是需要筛分减量的填埋场,或者是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都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但不代表对填埋场弃之不管、立即关闭,而是要继续做好规范化管理运营,包括安全防护、渗滤液要及时达标处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