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12月19日消息(记者柴安东 通讯员 李明)12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检察机关立足经济犯罪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自去年10月至今年11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9件247人,批准逮捕168人;受理审查起诉689件1378人,提起公诉445件1046人。一审宣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50人,63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1.32亿余元,103人被宣告禁止令或者职业禁止。

  “食品药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只有‘零容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鲍峰表示,针对市场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食安山东”品牌创建,通过12309举报电话和“随手拍”,发动群众举报公益损害线索,共发现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89件,立案77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56件,提起公益诉讼139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市场、农业等部门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案件移送、疑难问题会商等,及时将有关工作要求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推动形成打击合力。此外,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同时,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等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检察建议5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