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2月17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马润娇)2020年12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正厅级)裴成敏受贿一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裴成敏利用担任文昌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某毅、付某涛等8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和约定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裴成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裴成敏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悔罪,同时表示劝说家属积极退赃。

  被告人裴成敏的亲属、新闻记者旁听了庭审,文昌市委组织部分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开展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