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焦健 摄)

  央广网兰州8月18日消息(记者焦健)记者从17日下午兰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联动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经费纳入本机财政预算。

  兰州市地貌复杂多样,气候干旱少雨,强降水集中,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灾害损失严重,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农业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直接威胁逾60万人口。近年来气象灾害统计表明,兰州市的自然灾害中有超过90%为气象或气象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的平均经济损失约占每年GDP的1-3%。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福寿介绍,《条例》分设八章,共五十二条。其中,针对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联动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规定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管理工作,对于没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规定要明确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的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

  在总结近年来兰州市预警信息传播有益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条例》还规定了重点加强农村、山区、景区等风险隐患点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终端建设,着力解决预警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