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7月23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廖培金)近日,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将社会组织纳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影响的扶持范围,推动在社会组织范围内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场地租金减免、一次性就业补贴等国家、省市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份专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向社会组织出台的暖“社”政策。

  《若干措施》共6大点12小点,分别从租金、社保、税费、金融支持、就业稳岗及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提出“三减”“三加”措施,明确了广州市社会组织在市属国有企业场地租金、单位“五险一金”及税费缴纳方面的减负政策,并规定了社会组织在享受金融支持、就业稳岗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方面的激励措施,其中包括对社会组织承租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办公或从事社会服务的,同等享受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物业租金政策,以及对社会组织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硬核补贴。

  有社会组织负责人表示,3月初广州就启动第七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投入1800万福彩公益金暖“社”,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社会组织的影响,促进广州市社会组织稳定健康发展,现在加码出台专门的暖“社”政策很有必要,体现了广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真切关心关怀,不仅让社会组织感到暖心,更提振了信心,将有力激发广大社会组织更好履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职责,更好发挥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