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7月22日消息(记者王珩 通讯员晓光)7月22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贵州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资助办法》共有6章38条。

  《资助办法》涉及的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是指从省级财政安排的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专项资金中,统筹用于支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促进的资金。资助对象为贵州省行政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以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贵州省内的自然人,且知识产权成果纳入贵州统计范围。

  《资助办法》相较以前知识产权资助相关规范性文件,整合涉及知识产权资助的规范性文件,将“事前资助”转变为“事后资助”,明确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项目资助范围,调整知识产权项目资助金额,实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