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珠海7月20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苏倩雯 张梦颖)保护法官依法履行职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捕风捉影甚至捏造事实对法官进行不实举报及诬告陷害,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法官职业尊荣感。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的决策部署,香洲法院将法官权益保障作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任务推进,于2020年7月2日成立全市首个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2020年7月9日出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规程》,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保驾护航。

  香洲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由院党组成员、审管办及督查室负责人组成。职责主要包括:1.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援助;2.协调、督促法官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3.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研究及建议对侵犯法官合法权益的行为人进行司法惩罚。

  法官认为存在侵害法官人格尊严、损害法官名誉,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妨碍法官依法独立办案,违法追究法官审判责任,违反规定不当考核法官审判业绩等六种损害法官合法权益情形的,可以向委员会请求援助。法官未提出援助请求的,法官所在部门可以代为向委员会提出请求援助。经调查确实存在侵害法官合法权益问题的,区分具体情况可分别作出对外发表声明,澄清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要求采取保护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要求纠正不当做法等处理措施。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侵犯法官权益,可以决定对其予以罚款、拘留处罚。

  据统计数据显示,香洲法院2019年受理各类案件41991件,审执结35909件,法官和执行员人均结案336件。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法官职业风险不断增加,有的法官年均办案任务高达四五百件,工作任务繁重。如果法官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职业尊荣感势必降低,将严重损害法官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法官权益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是改善司法环境的现实要求,是增强干警职业认同感的务实举措。委员会将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理念,根据行为人主观恶性、行为手段、危害后果,及时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反应迅速、态度坚决、惩处有力,绝不姑息、不妥协、不纵容、不手软,真正成为法官依法履职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