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7月7日消息(记者刘涛)四川省应急管理厅7月7日发布通报,四川广元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2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按照相关规定,调查组提出对10名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等问责建议。其中,县处级3人、县处级以下7人。建议将4名企业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7月28日13时01分,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厚信煤业)11031采煤工作面采止线以西2#立眼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4万元。

  7月29日,四川煤监局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人社局等部门,成立了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28”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广元市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出对10名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等问责建议,其中,县处级3人、县处级以下7人。建议将4名企业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