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激励+负面清单”相结合 厦门首个诉源治理中心揭牌(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央广网厦门6月30日消息(记者陈庚 通讯员杨长平)厦门市思明区诉源治理中心今天在思明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这也是厦门市首个诉源治理中心,整合了辖区内公安司法机构、行业系统、调解组织、街道社区等所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资源,将通过在全国率先推行“正向激励+负面清单”等做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分流处置,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纠纷化解渠道,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黄琳娜是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一名特邀调解员,从事物业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已近两年,调解结案成功率达百分之六七十。在她看来,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很有必要:“如果每一个案件都去走诉讼,还是会比较浪费司法资源。一些小额的案件、小的矛盾纠纷还是可以通过多元调解来解决,而且多元调解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的。”

  近年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尝试和创新,引导涉诉案件进入多元调解、有效分流,累计通过非诉调解处理案件36500件,有效化解纠纷10000余件。思明区法院院长刘新平表示,此次成立的厦门市思明区诉源治理中心,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了全程治理、全面对接、全员参与:“以往只是治诉前,现在我们不仅治诉前、还治诉中、诉后;实现了司法与行政、行业、社会全面的对接,所有的调解组织、调解平台都纳入了诉源治理中心的对接范围;以前我们法院内部也只有立案庭从事这项工作,现在是全院都要从事这项工作。”

  当天,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还同步发布了《关于深化诉源治理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衍生案件减量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正向激励+负面清单”的诉源治理做法,旨在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

  “针对民事、民商事等案件类型,对于积极调和并主动履行的当事人采取诚信正向激励,依法发放自动履行证明、提供诉讼服务便利等,并纳入社会征信库管理。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重复起诉、虚假诉讼、滥用管辖权异议、套路贷等违法失范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对导致其他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的行为,法院还将酌情增加其诉讼费用的负担部分。”思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黄素萍介绍说,负面清单明确了当事人不得施行的违法失范行为,一旦触碰,将面临着曝光、罚款、拘留等惩戒,严重的话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在厦门市思明区诉源治理中心的大厅里,竖着一块违法示范行为展示板,集中展示了一些因存在违法失范行为而被法院惩处的典型案例。据法院方面介绍,曾有一名当事人吴某某,在思明区法院诉讼、执行关联案件9件,债务约800万,却为了稀释债权,虚构两笔总额高达2500万的债务,企图在房产拍卖中分得款项。最终,吴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裁判一经做出,吴某某和家人自觉履行全部9个案件约800万元的债务。

  思明区法院此次发布《细则》和《意见》,还旨在从诉讼环节、协同治理、诚信培育三个层面加强诉源治理,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纠纷,防止诉讼案件一案衍生成多案。“诉讼治理中心的亮点之一就是我们强化了诉讼全过程的内源治理,创新推出当场庭审、示范诉讼、先行鉴定等举措,真正实现‘简案快审,专案精审’,”思明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李莹介绍说,“我们还将在诉讼全流程向当事人发放告知书、提示书,指派法官参与社区基层矛盾治理,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主动调和的好处和恶意诉讼要承担的后果。”

  此外,该院还推行当事人申请调解机制,当矛盾纠纷产生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到诉源治理中心申请调解。矛盾纠纷调解达成后,法院还会依法启动当天申请、当天审核、当天确认的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司法保障,倡导调解即时履行,积极履行,进一步实现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