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大连6月22日消息(记者贾铁生)6月22日,时值第33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大连中院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2019年以来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了四起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大连中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6件,二审案件99件,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分子207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2人(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98人(二审),重刑率达到53.1%。

  从审理情况来看,毒品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毒品案件数量整体呈明显下降趋势,这与大连市一直坚持对毒品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及综合治理的政策密不可分。二是单案毒品数量不断增多,2013年以来,单案毒品数量超过1千克的案件频发,其中,2019年审结的李某、徐某等13人贩卖毒品案,涉毒数量高达35千克;共同犯罪被告人数较多,出现代购代买、共同运输、居间介绍等共同犯罪的形式。三是涉案毒品种类继续呈现多样化,甲基苯丙胺(包括冰毒和片剂)仍是大连地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新型毒品犯罪亦偶有发生,部分案件涉及两种以上毒品;同时,犯罪手段日益更新,犯罪分子交易日趋隐蔽,支付方式多样化,转账账号多变,部分案件共同犯罪被告人之间联系出现临时化、松散化,为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战。

  据大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马军介绍,大连中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毫不动摇地落实党中央、最高院关于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方针和具体规定,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有效打击了毒品犯罪行为,但由于毒品犯罪本身的特性,以及大连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地位,禁毒形势依然复杂而严峻,大连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不放松。

  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行为,大连两级法院突出打击重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对于大宗贩卖毒品的源头性犯罪,以及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另一方面,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悔罪等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体现政策,给予从宽处罚,对其中确实自愿认罪悔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同时,在案件审理方面,大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对涉及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严格把握死刑案件证据规格,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甄别依法规范,确保死刑适用和毒品犯罪形势相适应;对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召开庭前会议,并在庭审时依法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充分保证定案证据的合法性;对于相关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标准的,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在提升审判专业水平方面,通过参加全国性的业务培训、邀请上级法院专家授课、开展调研、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研究解决毒品犯罪审判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毒品案件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

  据悉,大连两级法院在依法履职遏制毒品犯罪的同时,还多渠道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通过庭审直播、旁听庭审、公开宣判、以案释法、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用实际案例教育人民群众深刻到认识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禁毒宣传中的作用,为进一步遏制毒品犯罪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