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6月20日消息(记者邓君洋)记者昨日(19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获悉,6月1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广西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取了100个县,围绕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共2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了为期1年的试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这些为政务公开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2019年1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12月30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从8个方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明确提出2023年要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2020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陈武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我们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作为今年广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并于2020年1月15日批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要求制定广西的工作方案,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广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广西设置了三个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2020年年底前,在自治区各部门指导下,基层政府编制完成本级政府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完善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公开工作制度。

  第二阶段目标。自2021年至2022年10月底之前,基层政府根据国务院部委制定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按照自治区各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公开制度更加定型、公开平台更加规范、公开队伍更加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

  第三个阶段目标。2023年,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