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央广网记者 刘涛 摄)

  央广网雅安6月5日消息(记者刘涛)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当天,四川岷江流域阿坝、甘孜、雅安、凉山、成都、眉山、乐山、宜宾等8个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两家科研单位,在雅安签订《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决定建立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构建司法机关、科研单位、社会主体的多元协同合作,共同化解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为岷江及其流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岷江流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岷江流域生态环境关系到整个长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框架协议明确保护、共建、共享三个原则,严格以法律手段制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着眼于岷江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发挥各单位自身优势,相互配合,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同时,按照信息共享、互动通畅的标准和要求,实现各协作单位贯穿立案、鉴定、审判、执行、修复等各个环节的资源、信息、技术、人员共享,促进环境司法和生态环境保护、修护水平的共同提升。

  按照框架协议,岷江流域8家中院、2家研究院成立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沟通联络制度,建立大要案研讨、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制度,为岷江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